兼并与收购区别是什么?
兼并与收购是企业扩张与增长的一种方式,而且也是通过内部或有机的资本投入实现增长的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
兼并、收购、接收一词,都是“并购”这一用语的一部分。
在兼并中,多家公司组合起来,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共享其资源,组合起来的公司中的各股东,通常仍然是这一联合实体的共同所有者。
而收购则更类似于一锤子买卖,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资产或股权,收购该公司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所有者。
兼并
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
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兼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等同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
收购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